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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李鼎祚及其《周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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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易》學史上,李鼎祚《周易集解》一書佔據著重要位置。它遠承漢《易》,近紹王弼、韓康伯注、孔穎達疏,後啟宋明《易》學,更是清儒研究漢《易》的憑藉,於義理與象數《易》學均有參考價值。李鼎祚在《易》學上有自己獨特的見解,由於書籍的散佚,時代的變遷,其纂集之功更受人重視。無論從哪一方面看,對李鼎祚作與《周易集解》作深入研究都是十分必要的。遺憾的是,人們認同了他儲存古文獻的功績,卻並未過多地對其人其書加以深入研究,如朱伯昆《易學哲學史》、廖明春等《周易研究史》均只略略言及,與其他《易》學家及其著作相比,實在簡略得很。最近,臺灣東吳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博士許維萍撰寫《李鼎祚(周易集解>略論)一文,已初步填補了這一缺憾。許氏在試圖解決一些基本問題的同時,卻也難免顧此失彼。筆者在研究巴蜀《易》學發展史時。仍發現有不少可值得探討的問題,為此不揣淺陋,力圖對李鼎柞對《周易集解》的編纂及其《易》學等問題作進一步的研究,望方家指正。

  一、李鼎柞其人其書

論李鼎祚及其《周易集解》

李鼎祚以《周易集解》一書而知名於後世,但究其生平,雖有前輩精密的考證,卻往往為現實的人們忽略,而《周易集解》一書本身的篇卷及刊刻流傳,許多學者並不明晰。為此,在前人基礎上作進一步的考證說明是有必要的。

(一)李鼎祚生平事蹟

李鼎祚,生卒年月不詳,唐中後期資州磐石縣人。盤石即資州治所。在州的東部有四明山,李鼎祚兄弟曾經在山上讀書,後人因名其地為讀書檯。唐玄宗幸蜀,李鼎祚進《平胡論》,後召為左拾遺。唐肅宗乾元元年(758),李鼎祚奏以山川闊遠,請割瀘、普、渝、合、資、榮等六州界,置昌州,是時仍官左拾遺。他嘗充內供奉,又輯梁元帝及陳樂產、唐呂才之書,以推演六壬五行,著成《連珠明鏡式經》十卷,又名《連珠集》,上之於朝。代宗登基(763)後,獻《周易集解》一書,其時為祕書省著作郎,仕至殿中侍御史。在宋代,李鼎祚被追贈為贊皇子。李鼎祚“以經術稱於時”,尤以《易》學顯名於唐。劉毓崧以《周易集解》一書避太宗、高宗、肅宗諱,代宗“豫”字缺筆,而德宗嫌名不避不諱,斷其書成於代宗時。

  (二)《周易集解》的篇卷

關於《周易集解》的篇卷,李氏在自序中稱十卷。晁公武說:“《唐錄》稱鼎祚書十七卷,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無所亡失,豈後人並之耶?”他所說的“唐錄”蓋指《新唐書·藝文志》。李燾不贊成此種觀點,說:“按《唐·藝文志》稱李鼎祚集註《周易》十七卷,據鼎祚自序止雲十卷,又首尾俱全,初無亡失,不知唐史何所據而云十七卷也。《崇文總目》、《邯鄲圖》遂稱七篇逸,蓋承唐史之誤。”朱睦(木+挈)為《周易集解》作序也贊同此說。清翁方綱對這種卷數的差異再次作了深入的考察:“案李鼎祚注《周易》,《新唐志》十七卷,《宋志》作十卷。而《宋志》五行類又有李鼎祚《易髓》三卷、《目》一卷、《瓶子記》三卷,合之乃十七卷也。蓋《唐志》總其生平所著卷目言之,而《宋志》分析書名言之。晁公武、馬端臨、李巽巖(李燾號巽巖)之徒,或以為集註內亡失七卷,或以為後人所並,皆未之深考耳。”黃以周《儆季文鈔李氏周易集解校本敘》所考更為詳實:“自序其書雲:凡成一十卷,《中興書目》同。《新唐書·藝文志》雲十七卷,與自序異。考《宋志》五行類有李鼎祚《易髓》三卷,《目》一卷,《瓶子記》三卷,李氏自序中亦有別撰《索隱》之語。蓋《宋志》所載七卷,即所謂別撰者。是自序雲一十卷者據《集解》一書言也,《唐志》雲十七卷者據李氏全書言也。李氏別撰之書蓋術數家言,故《宋志》入五行類。……自北宋時《集解》盛行,別撰之書寢廢。故《崇文總目》稱七篇逸,《郡齋讀書志》言‘《集解》止十卷,始末皆全無所亡失’,皆實錄也。但王堯臣於逸七篇不著別撰之書,晁公武又謂‘據《唐錄》十七卷,今十卷為後人所並’,未免疏舛,而後之刊是書者,或分為十七卷,或合附錄《略例》一卷,改序語一十卷為一十八卷,皆非李氏原本。”

今查《宋志》所著錄者確如翁氏、黃氏所言。但兵書類還有:“李鼎祚《兵鈐手歷》一卷。”此若以類相別,似無可疑,而《新唐書·藝文志》五行類著錄:“李鼎祚《連珠明鏡式經》十卷。”如此,《易髓》三卷,《目》一卷,《瓶子記》三卷是李鼎祚另撰的《索隱》,還是《連珠明鏡式經》分析而成,並不可確斷。因此,翁方綱、黃以周之說沒有充分的證據,更何況王堯臣明言七篇逸,又不著別撰之書!

《四庫全書總目》則稱:“今考序中稱:‘至如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經注、《文言》,書之不盡,別撰《索隱》,錯綜根萌,音義兩存,詳之明矣。’云云,則《集解》本十卷,附《略例》一卷為十一卷。尚別有《索隱》六卷,共成十七卷。《唐志》所載蓋並《索隱》、《略例》數之,實非舛誤。至宋而《索隱》散佚,刊本又削去《略例》,僅存《集解》十卷,故與《唐志》不符。……蓋自宋以來均未究序中‘別撰《索隱》’一語,故疑者誤疑,改者誤改。即辨其本止十卷者亦不能解《唐志》稱十七卷之故,致愈說愈訛耳。”《總目》未言《索引》為何為六卷,僅據推測以合十七卷之數,亦不可信從。胡玉縉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補正》中以翁氏、黃氏之說以駁《總目》僅以疑攻疑而已。

以上諸說雖多不可信,但自宋以來,李鼎祚《周易集解》的卷數為十卷則無疑義。王應麟更認為是《新唐書·藝文志》著錄本身有誤。明代毛氏汲古閣重刊《周易集解》,對該書作篇章乃至字句的修改則變亂了《集解》原貌。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所載極明:“是書《新唐書·志》作十七卷,《崇文總目》、《紹興續編四庫闕書目》、《中興書目》(自注:見《玉海》)、《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文獻通考》及李氏自序俱作十卷,則是書自宋以來止有十卷,無十七卷,可知也。毛氏既析十卷為十七卷,以合《唐志》之文,又改自序中一十卷為一十八卷,以合附錄《略例》一卷之數,而宋以來之卷次遂不可復識矣。”由此可知,汲古閣在刊刻《周易集解》時好古求奇,將其書由一十卷改成一十七卷,合卷末王弼《略例》一卷,共十八卷。因李鼎祚自序稱:“其王氏《略例》,得失相參,採葑採菲,無以下體,仍附經末,式廣未聞。凡成一十卷。”所以,又改自序“一十卷”為“一十八卷”,以與《新唐書·藝文志》的著錄相合。此後,十七卷本便廣為流傳。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所採用者即此種本子,所以鼎祚自序作“一十八卷”。疏稱:“或作一十卷,《新唐書》作《集解周易》十七卷,《中興書目》、《通考》作十卷。”今傳《周易集解》多作十七卷,如《津逮祕書》、《四庫全書》、《學津討原》、《古經解匯函》、《叢書整合初編》所收即是。《雅雨堂藏書》作《李氏易傳》也是十七卷。只有《祕冊匯函》所收為十卷,題名《易傳》。四庫館臣於所輯《崇文總目》卷一“周易十卷,李鼎祚注”稱:“謹按鼎祚自序稱十八卷,《唐志》作十七卷,蓋刪去所附王弼《略例》一卷。”真可謂不加考訂的荒謬之說。

  (三)《周易集解》的刊刻與流傳

《周易集解》在唐代玄學《易》盛行的環境中輯整合書,自然沒有引起多大反響,儘管曾上之於朝,但其流佈並不太廣。宋初王旦難王昭素“七日來複之義”,注意到了李鼎祚的意見。在慶曆年間又有科舉以《周易集解》中的內容為題者,由於其影響有限,以至賢良多下第。計用章於慶曆甲申(1044)七月序稱:“慶曆壬午(1042)相府策賢良六題,一出此書,素未嘗見,賢良多下者。.是冬予放謫北歸,復官漢東,至淮安太守平陽公館焉。公先德學士,蜀之儒宗,名為博士,因間以請,遂出先學士所藏李氏《易》本,俾予與其子彥孚習焉。”可知,李鼎祚之《易》於蜀中有傳本。計用章即從蜀地大儒平陽公處得《周易集解》而習之。“彥孚即授卒業,且欲中都官文與先學士之意,因緘別本,屬所親眉陽孫景初募工刊刻以廣佈。”慶曆本《周易集解》是目前可知的《周易集解》的最早刻本。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著錄“《李氏集解》十卷”,尤袤《遂初堂書目》著錄“唐李鼎祚《易》”,當即是此種刻本。

北宋著名象數《易》學大師朱震已充分注意到了《周易集解》,並藉此對漢代《易》學有相當深的研究。他對《周集解》的運用,自然將其影響進一步擴大。此外晁說之學習《京氏易》,其於《集解》當有所參考。而《崇文總目》、《邯鄲圖書志》均加著錄。

儘管《周易集解》已由平陽彥孚刊刻傳佈,但在南宋時仍然少見。資中郡守鮮于侃就說:李鼎祚“所注《周易》全經,世罕傳焉”。乾道元年(1165)、二年(1166),鮮于侃假守資州,在公事之餘,努力讀書,不稍停輟,晚而喜《易》,因謂李鼎祚乃資州人,自己“為其州,因斥學糧之餘鏤板藏之學官,俾後之士因以知前賢通經學古,其用力蓋非苟而已”。鮮于侃猶病該書舛脫嚴重,便向李燾借善本,但李氏之書舛脫之處仍然很多,於是以“信以傳信,疑以傳疑”的態度,將這種舛脫保留,不加臆改,態度十分審慎。“學錄鄉貢進士謝誨、學正新郪縣尉侯天麟校讎,教授眉山史似董其事”。四十七年後,鮮于侃之子鮮于申之以為“板復荒老,且字小,不便於覽者”,因此用大字刻之漕司,以便將《周易集解》廣為傳播,使其學不致泯滅。嘉定壬申(1212)三月甲子鮮于申之為之作序。可以看出,鮮于申之此次重刊《周易集解》主要是將小字本改為大字本。

從後來留存的影寫本中,我們仍可知道當時刻本的大體情況。清陳鱔從毛晉後代購得影寫宋本,在《宋本週易集解跋》一文中寫出道:“《周易集解》十卷,影寫宋本,首題‘易傳卷幾’,下題‘李氏集解’。今所行十七卷本作‘周易集解’,下雲‘唐資州李鼎祚輯’,非其舊也。前列《易傳序》,稱‘祕書省著作郎臣李鼎祚序’。次載晁公武書,又次李燾書,又次鮮于侃書,又次侃子申之書。末附《易傳略例》,後載計用章序。每葉十六行,行十八字。自乾坤二卦以外,卦爻下俱列‘某宮一某月“二世’等字,作三行。凡遇‘貞’、‘恆’等字俱缺筆。”張金吾也曾藏過影寫宋刊本。他說:“此本《易傳》十卷,《略例》一卷,猶是宋時舊第,中遇宋諱若‘貞’、若‘殷’、若‘恆’,俱缺末筆,蓋影寫宋嘉定重刊本也。”9陸心源對此也有記載。所以,嘉定本原名《易傳》,前有李鼎柞自序、晁公武書、李燾書、鮮于侃書及鮮于申之書,末附王弼《略例》一卷,後有計用章之序。

南宋時,馮椅《厚齋易學·附錄》、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王應麟《玉海·藝文》、元俞琰《讀易舉要》、胡一桂《周易啟蒙翼傳·中篇》均著錄《周易集解》十卷。

明嘉靖(1522—1566)時,宋季刻本《周易集解》“人間希有存者”,朱睦(木+挈)從李中麓處得此種刻本,並加以校勘付梓。朱氏於嘉靖丁巳冬序稱:“是編刻自宋季,人間希有存者。頃歲,予得自李中麓氏,複用校梓以傳,欲使聖人之道不致偏滯,而自漢迄唐三十家之言,亦不至埃滅弗聞也。”此本即嘉靖三十六年(1557)聚樂堂四亭氏刊本,書名《易傳集解》,後附有王弼撰,唐邢瓙注《略例》一卷。又有上海潘恩序。該書半葉八行,行十八字,注皆低一格,白口,四周雙邊,版心上方有“聚樂堂”三字,中縫題作《周易集解》夠。

萬曆時明沈士龍、胡震亨同校《祕冊匯函》本《易傳》十卷,附《易解閒錄》一卷,漢鄭玄注,明胡震亨輯補。“胡震亨別從趙清常傳鈔本刊刻。有計用章後序,而無《略例》及鮮于侃與申之兩序。又附補鄭康成《易注》一卷,似較汲古閣、雅雨堂兩刻為佳”。陸心源以胡震亨刊本校影寫宋刊本,發現其中有許多錯訛之處。如“卷一‘用九見群龍無道吉也’,胡本作‘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等等。“此外,句之脫落、字之訛謬,更難列舉。凡幹寶之‘幹’,宋本皆作‘於’。《津逮》、《學津》兩本與胡本同,雅雨堂本與宋本多合,惟計用章序亦缺。”又用影宋本加以校勘,稱:“胡震亨祕冊匯函本雖分卷與自序合,奪誤最多”。

明虞山毛氏汲古閣刻《津逮祕書》本《周易集解》十七卷,附陸德明《易釋文》一卷、《周易略例》一卷。北京大學圖書館所藏有題記和校語。耿文光稱:“毛氏《津逮書》所刻《周易集解》有李氏自序,嘉靖丁巳朱睦(木+挈)序。”在毛氏的篡改之下,《周易集解》的篇卷與原本有了一定的出入。

萬曆(1573—1620)中,又有重刊計用章宋本。明代還有鮑山刊十卷本。

清代漢學復興,《周易集解》成為學者們瞭解漢代《易》學的橋樑,所以刊刻研究該書者比比皆是。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德州盧見曾刊《雅雨堂叢書》,刻入《易傳》十七卷。北京圖書館藏有韓應陛校跋並錄孫堂校語一本,後附有《周易音義》一卷;又有朱邦衡跋並錄惠士奇、惠棟批註一本。盧氏序稱:“前明朱氏、胡氏、毛氏刊本流傳,然板皆迷失,又多訛字。……為校正訛誤,刊以行世,並附宋王伯厚所採《鄭氏易》於後,以存古義。”陸心源於《儀顧堂題跋》卷l說:“雅雨堂本與宋本多合,惟計用章序亦缺。”耿文光稱:“盧氏校刊是書,前題‘易傳’二字,板口刻‘李氏易傳’。前有乾隆丙午盧見曾序,次李氏自序,末有慶曆甲申計用章後序,依前明朱氏、胡氏、毛氏三本校正刻入《叢書》。”又:“案盧本改一十卷為一十八卷,蓋依明本也。”清張海鵬也稱:“盧(見曾)得宋慶曆間平陽氏刻本校正。”張金吾《愛日精廬藏書志》卷1中所載影寫宋刊本有計用章後序,然則盧氏本本有計用章序,蓋陸氏所見之本缺略。陸心源又作《李氏易傳校》一卷,稱:“近時刻本以盧見曾雅雨堂本為最善,惟分卷十七與自序不合。餘舊藏抄本十卷,以宋嘉定壬申鮮于(中)[申]之刻本影寫,頗有勝盧本處。今以影宋本為正大字正書,而以盧本注於下。”李慈銘《荀學齋日記》:“簡莊謂盧刻《周易集解》,惠定宇(棟)臆改百六十餘處。如豫卦,集解於‘豫’字皆作‘逸’,本避代宗諱,而一概改之,可謂弗思之甚。案集解於‘亨’字皆開‘開’,亦避肅宗諱也,今亦多改為‘亨’。但盧刻‘豫’字經文、《集解》皆缺筆作‘豫’,疑惠氏別據一本,與簡莊所得影宋寫本不同。”胡玉縉言:“‘豫’字缺筆者為宋慶曆本,臧鏞堂《拜經日記》有‘私改《周易集解》’一條即斥惠本。”

嘉慶三年(1788)孫氏岱南閣刊巾箱本十卷,每條先列李氏《集解》,後列王弼注,又自採漢儒說附於後,補李氏所不及固。同年又有吳縣周孝垓校刊,姑蘇喜墨齋張遇堯局鐫本。該本題《周易集解》,共十七卷,卷首李氏自序“一十卷”改作“一十八卷”。

張海鵬於清嘉慶十年(1805)刊照曠閣《學津討原》本,該年夏六月跋稱:“餘初就汲古本校梓,繼得蘭陵孫觀察本,又心葵吳君處假雅雨堂盧氏本,互為參訂。……今從盧本,仍刻八十五卷。”

清代又有《古經解匯函》重刻盧氏本。嘉慶丙子(1816)張紹仁校宋本,在該年季冬記稱:“此《易傳》李氏集解十卷,次第雖不繆於古本,但其中之舛錯脫訛,幾不可讀。黃堯翁近從海寧陳君仲魚(陳鰉)借來汲古閣毛褒華伯影宋大字本,餘因從堯翁轉假以校此本。影宋後有王氏略例,胡刻所無,別校於程榮本。”

《周易集解》刊刻次數眾多,版本情況複雜,這為我們校讎整理該書帶來了很大的麻煩,但學者們的刊刻及序跋記文更充分顯示了該書應有地位和作用。

  二、李鼎祚的編纂之功

李鼎祚在《周易集解》一書中所表現出來的編纂方法特別精到,其中也反映出許多思想內涵,方法的得體深深影響了後人。

  (一)虞、荀為主,匯聚眾家

李鼎祚在編纂《周易集解》一書時主要以彙集各家《易》說為主,在適當的地方加入自己的一些意見。其收集之廣,在《易》學上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李氏自序稱:“集虞翻、荀爽三十餘家。”《中興書目》實考察出三十二家:“集子夏、孟喜、京房、馬融、荀爽、鄭康成、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幹寶、王肅、王弼、姚信、王廙、張璠、向秀、王凱衝、侯果、蜀才、翟玄、韓康伯、劉瓛、何妥、崔憬、沈膦士、氏、崔覲、孔穎達等凡三十餘家,附以《九家易》、《乾鑿度》凡十七篇。”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同此。明朱睦(木+挈)為《周易集解》作序,又增加伏曼容、焦贛二家夠。清朱彝尊著《經義考》雖引有朱序,卻在《中興書目》基礎之上考出伏曼容、姚規、朱仰之、彭城蔡景君四家,在《李氏周易集解跋》中又列出張倫一家。至此,除重伏曼容一家,共考出三十八家。最近,潘雨廷考出孔安國、延叔堅兩家。劉玉建考出《易軌》一家,並將所考各家以表列出。這樣,全書包括李氏本人的註解在內,共有四十二家之多。

與其他集解著作相比,李鼎祚的《周易集解》在編纂上又有很大不同。首先是他不以本人的註解為主。“計全書共集《易》注二千七百餘節”,而李氏所加案語一百零八節而已,約佔全書《易》注的5%還弱。這充分體現出李鼎祚匯聚眾家,以集解為席的編纂特色。

與許多集解著作以自己的評論判斷為主軸不同,《周易集解》所錄《易》注以虞翻、荀爽為最多,而虞氏之注“獨多近一千三百節”,約佔全書《易》注的50%,荀氏之注“三百餘節”,約佔ll%。二家《易》注所佔比例如此之重,自然成為全書的核心和主軸。柯劭忞稱:“李鼎祚《周易集解》,撰集漢魏以來諸家《易》說,惟採虞氏義最詳,幾得原書十之七八。故納甲十二闢卦、旁通之卦、兩象《易》之說,尚可尋其門徑。”此說是可以信據的。

  (二)博採眾長,不執己意

在集輯編錄中,李鼎祚不是取一舍一,也不是以己之意而橫加斷說。他以更寬巨集的態度廣納眾說,即使互有矛盾之處,也適當保留。這就是不執己意的作風。乾隆六十年(1795)盧文弨為李富孫所輯《李氏易解剩義》作序,稱:“李氏(鼎祚)之為此書,未嘗執己之意,以決擇諸家而去取之也。故凡異同之說,往往並載不遺。如《夬》之九五,引荀爽說:莧陸,二菜也。又引虞翻說,謂莧,說也。陸,和睦也。‘既濟》之榆,虞翻謂夏祭也,崔憬曰春祭。如此之類,不可以遍舉。又如《小過·彖辭》引虞翻說,離為飛鳥,震為音,以‘或指卦象二陽在內,四陰在外,有似飛鳥之象’為俗說矣,乃至《彖傳》又引宋衷說,則固虞翻之所斥為俗說者,而亦具載之。若必為一家之言,則所取者轉狹,而己之所非,安知不為人之所是?設使由我削之,而遂泯焉,不復傳於後世,豈不大可惜乎?”

《小過卦》艮下震上,虞翻認為:“俗說或以卦象二陽在內,四陰在外,有似飛鳥之象,妄矣。”他的主張是:“離為‘飛鳥’,震為‘音’,艮為止。《晉》上之三,離去震在,鳥飛而音止,故‘飛鳥遺之音’。上陰乘陽,故‘不宜上’,下陰順陽,故‘宜下大吉’。”按虞翻的解說,《晉》為《乾》宮遊魂卦,《小過》由《晉》而來。《晉》坤下離上,《說卦》“離為雉”,所以有“離為飛鳥”之說。《小過》內卦為震,《說卦》“震善鳴”,故“震為音”。《說卦》“艮以止之”,“艮,止也”,故“艮為止”。六五以柔乘剛,於義為逆,故“不宜上”。六二承九三,是以陰承陽,於義為順,故“宜下大吉”。可見他的取象並不是卦畫之象,而是源於《說卦》之象,《小過卦》本身不能說明問題時,他便根據京房八宮卦說來引申推導,迂迴曲折地從《說卦》引匯出卦辭、爻辭所列的物象。李鼎祚於卦辭的解說下引用了虞翻的解說,不過,在《彖辭》下,他又引用虞翻所謂的“俗說”:“宋衷曰:二陽在內,上下各陰,有似飛鳥舒翮之角,故曰‘飛鳥’。”宋衷之解恰是虞翻所反對的,李道平直言不諱,說:“此即虞君所謂‘俗說’。”李鼎祚於此是不是疏忽呢?看來不是。其一,於虞翻之解不刪其評“俗說”之語,又在相近處引用這種“俗說”,這是極易察覺的重複和矛盾,一般學者都可以意識到。其二,李氏著作較為精練,全書引述有四十多家,並無繁雜之感,以其整體建構看,這也不是疏忽所能說明的。因此。我們認為李鼎祚於此是有意安排的。這說明什麼?說明他比較客觀地看待各家之說,無門戶之見。而以理是從。另一方面,虞翻所批評的“俗說”恰好簡潔明瞭,符合《周易》本身,有理有據,而虞氏本人所解則牽強附會,有穿鑿之弊。無疑李鼎祚在主象數時,又力圖去其無端的穿鑿。後來朱熹作《周易本義》即採用了“俗說”,稱:“卦體內實外虛,如鳥之飛。”清《御撰周易折中》亦從之。於此可見一斑。

  (三)《序卦》雙出,所輯不同

《周易》十翼之一的《序卦》是講求六十四卦卦序排列的,經過它的論述,將六十四卦組合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排除了隨意無序的淺近,賦予了經典更深的內涵。既然六十四卦是有序排列,何先何後各有原因,因此在註解每一卦時將《序卦》分散於各卦之前,無疑更能幫助理解《易經》的整體性、系統性。李鼎祚在纂輯《周易集解》時便考慮到了這一點。宋代理學大師程頤對此十分欣賞,在《伊川易傳》中沿襲了這一編纂方法。《讀易舉要》卷4:“崇政殿說書伊川先生河南程頤正叔撰《易傳》,止解六十四卦,以序卦分置諸卦之首,蓋李鼎祚《集解》亦然。”在兩部著名的《易》著的影響和帶動下,後世編纂者多沿襲不變。李鼎祚無疑是有創見的。

《序卦》分散於六十四卦之前,環環緊扣本是散佈的六十四卦,但它削減了《序卦》本身的系統性和完整性,自然顧此失彼。為此,李鼎祚不避重複蕪雜之嫌,在卷後又將《序卦》單獨列出,其魄力確值得欽佩。與程頤《伊川易傳》沒有將《序卦》完整單獨地列在一起相比,李鼎祚的做法自然技高一籌。更為有意義的是李鼎祚對兩篇《序卦》集註並不相同,這種方式不僅更多地儲存了古注,而且減輕了重複蕪雜的成分。

  (四)編纂方式新穎,開啟後人經書集解的編纂

李鼎祚編集《周易集解》是《易》學編著上的一次創新。他以虞、荀二家為主,羅列眾家,簡而有要,並無繁稱博引、卷帙龐大的毛病,可以說編纂方式是十分完美的。李氏在編纂體例上先列經文,次引諸家註解,一般每條稱引一至二家,以避繁蕪。李氏自己的註解不多,均以“按”字標出,往往附於眾家解說之後。這種在認同前儒註解基礎上表述自己《易》學觀的編著方式,避免了有意異於人而強作新解之難、之嫌,對於那些態度嚴謹的學者來說,無疑是最恰當貼切的纂著方式。李鼎祚的編纂方法是一種繼承基礎上的創新,同時開啟了後人經書編纂的新路,尤其是後人編纂《周易》經解時多有仿效。

東漢末年,鄭玄雜糅今古文經學,打破了兩漢經學門戶之見,於是兼採諸家之長的集解註釋方式應運而生。如何晏《論語集解》、範寧《春秋穀梁傳集解》、杜預《春秋左傳集解》等等均是。這種方式在《易》學上並不太明顯。孔穎達《周易正義》中引諸家之說的並不多,以至於“詮釋文句,多用空言”。儘管如此,李鼎祚《周易集解》的編纂方法多少是從這裡承繼而來的。據《崇文總目》記載,陰顥有志於治《易》,陰弘道承其業,“雜採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說,參定其長,合七十二篇”,著成《周易新傳疏》十卷,《崇文總目》稱其“於《易》有助”。陰弘道。史書無傳,《舊唐書·傅仁均傳》稱“貞觀初,有益州人陰弘道”,可知他是唐初人。《新唐書·藝文志·藝類》稱:“顥子,臨渙令。”陰弘道雜採子夏、孟喜等十八家《易》學而參定其長,著成新書,本身就是一種集解體註釋方式,也可看出他在《易》學上喜好兩漢象數《易》學,至少不獨遵王弼的義理《易》學。這與當時王弼《易》學獨行的時代風氣頗為不同。李鼎祚與陰弘道同為蜀人,所著《周易集解》博引眾家,特別推崇象數《易》學,無疑受到陰弘道《周易新傳疏》的啟示。

陰弘道之書很快就佚失了,而李鼎祚之書則長期流存,影響漸增。後人對他的編纂方式很感興趣,於是仿效編著《周易》註解者也不乏其書。同為蜀人的房審權編著《周易義海》就是其中較為典型的一部。《鮚埼亭集外編》卷23《高氏春秋義宗序》稱:“諸經箋故既多,必有集大成者出而摭拾之,《周易》則李鼎祚、房審權。”四庫館臣則稱:“自唐以來,惟李鼎祚《周易集解》合漢後三十五家之說,略稱該備,繼之者審權《義海》而已。”

房審權,宋熙寧年間蜀人。他“病談《易》諸家,或泥陰陽,或拘象數,乃斥去雜學異說,摘取專明人事者百家,上起鄭元,下迄王安石編為一集,仍以孔穎達正義冠之。其有異同疑似,則各加評議,附之篇末”。李鼎祚重象數,房審權則重義理,胡一桂稱:“《義海》專明人事,則象數之學必非所備矣。”焦竑也說:“主理莫備於房審權,主象莫備於李鼎祚。”其編纂形式與《周易集解》相去不遠,只是篇帙相形之下過於重大。正因為如此,李衡對其書作了改編,“經、《繫辭》、《說卦》、《序》、《雜》,《集解》凡五,始以家名者百,公(李衡)略其半;以卷計亦百,今十有一。第十二卷《雜論》一,是又創於公手,以補房生之闕者”。李衡又增益了房氏之後所出伊川程頤、東坡蘇軾、漢上朱震、龔原四家之說,最終撰成《周易義海撮要》十二卷。《撮要》繼承了《集解》簡要的特點從而在流傳中取得了優秀。宋末元初著名易學家俞琰已稱:“房氏百卷之書,則未之見也。”至元修《宋史·藝文志》,已不再登入房氏《義海》一書。胡一桂說:“今《宋志》載《撮要》而不登房生百卷,使湮沒無傳,亦可惜哉!”

《周易義海》而後,陳李衡《撮要》之外,馮椅《厚齋易學》也是此類著作。“其蒐採亦頗博洽。如王安石、張汝明、張弼、李椿年、李元量、李舜臣、聞邱昕、毛璞、馮時行、蘭廷瑞諸家,其全書今皆不傳,尚籍是以存梗概”。此外元董真卿《周易會通》乃至明《周易大全》等更是如此。明代好抄撮諸家之書編成一書,在《易》著上同樣如此。雖其態度不如前人嚴謹,但編纂方式多少繼承了李鼎祚。《四部叢刊》本《牧齋有學集》卷38《複方密之館文》即稱:“若夫古今學《易》者精微之旨,無過於王輔嗣、韓康伯之流,宋人一往抹殺則過也。纂集之家遠則李鼎祚,近則俞琰、熊過,近代之談《易》者自李卓吾、管東翁之外,時未免為時人講章兔園冊子。”在心學盛行之時,纂集之作也有一席之地。至清代,《周易折中》之類的《易》著,也不免有《周易集解》的氣息在裡面。清李富孫甚至以諸家之說,未採入集解者尚多,於是查閱群書,蒐集遺文剩義,著成《李氏易解剩義》三卷,以補李鼎祚之未及。

  (五)儲存文獻之功值得稱道

《周易集解》儲存了漢魏至隋唐時期的《易》注,成為了解研究這一段歷史時期《易》學發展狀況不可或缺的文獻資料。歷代學者從各個角度對李鼎祚儲存文獻的功勞倍加稱讚。首先,從古代《易》學著作的存佚角度看問題,晁公武便對當時所存《易》注加以分析統計,《郡齋讀書志》卷1:“《隋書·經籍志》所錄《易》類六十九部,予今所有五部而已。關朗《易》不載於目,《乾鑿度》自是緯書,焦贛《易林》又屬卜筮,子夏書或雲張弧偽為。然則《隋志》所錄,舍王弼書,皆未得見也。獨鼎祚所集諸家之說,時可見其大旨。”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馬端臨《文獻通考》均採此說。《四庫全書總目》卷1《周易口訣義提要》又在新的歷史時期重新加以審視:“唐以前解《易》之書。《子夏傳》既屬偽撰,王應麟所輯鄭玄注、姚士粦所輯陸績注,亦非完書,其實存於今者,京房、王弼、孔穎達、李鼎祚四家,及此書而五耳,固好古者所宜寶重也。”

其次,從儲存聖賢遺旨,由此考見古《易》的角度考慮,宋計用章《周易集解序》稱:“古之能事,亡逸者多矣,後或有惜之者。況此書聖賢之遺旨所存乎?”清朱彝尊《曝書亭集》卷42《李氏周易集解跋》:“由唐以前《易》義多軼不傳,藉此猶存百一,宜西亭宗正(朱睦(木+挈))猶之亟以開雕。”《四庫全書總目》卷l《周易集解提要》亦稱:“蓋王學既盛,漢《易》遂亡,千百年後學者,得考見畫卦之本旨者,惟此書之存耳。是真可寶之古笈也。”校讎家們對此更有深刻認識。盧文弨說:“漢儒解《易》之書至多今皆不可得見,唯唐資州李氏所著《易》傳集解中採取三十餘家,後之學者猶得以見其崖略。”盧見曾《周易集解序》也說:“自孔穎達奉詔為《五經正義》,《易》用王氏,而兩漢之學亡矣。今幸李氏《易》傳尚存。”張海鵬則稱:“其解卦異者,家世變正,時來旁通,無義不備。漢人解畫卦之宗旨,賴以猶存,誠可寶也。”

歸有光對二者均有認識:“唐貞觀間始,命諸儒粹章句為義疏,定為一是,於是前世儒者僅存之書,皆不復傳。如李氏《易解》後人僅於此見古人傳注之一二。”皮錫瑞研究經學歷史,同樣指出:“惟李鼎祚《周易集解》多存古義,後人得以窺漢《易》之大略,考荀、虞之宗旨,賴有此書。”

如果說宋元人主要是仿效《周易集解》在編撰《易》注的話,那麼清代學者則是以補輯和分析眾家之注來進一步利用《周易集解》一書研究漢《易》。其中有名的如惠棟《易漢學》、《周易述》以輯補漢《易》為主,張惠言《周易虞氏義》以專研虞翻《易》學為中心。而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更充分利用原書,對漢魏《易》學作了一次全面梳理。林慶炳還對《周易集解》作補箋,成《周易集解補箋》一書,於光緒15年(1889)刻印。

  三、集解為本,不廢己意

李鼎祚在編纂方式上以集解為主,博採眾長,不執己意,但這並不能表明李氏就沒有自己的《易》學觀點。事實上,李鼎祚也在適當的位置用各種方式將它表述出來。

首先在編纂方法上已體現出李氏的《易》學觀。李鼎祚認為自孔子而後,《周易》傳注百家,“唯王、鄭相沿,頗行於近代。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且易之道豈偏滯於天人者哉”。王弼為首的義理《易》學與鄭玄為代表的象數《易》學並沒有孰輕孰重及優劣之別。不過,“天象遠而難尋,人事近而易習。則折楊黃華,嗑然而笑。方以類聚,其在茲乎”哪。象數深微曲折,義理淺近易懂,所以人們避難就易,舍象數而義理是務,出現孔穎達《正義》一統天下的局面。也正是如此,李氏要“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即所著《集解》以象數為主,適當採集義理之學。從《集解》一書看,全書2700餘節,其中虞翻近1300節,荀爽300餘節,而王弼57節、韓康伯58節、孔穎達53節,三家總共168節,只相當於荀爽一家之半略強。所以,李鼎祚在編纂中雖有義理、象數並重的觀念,但其以象數為宗的編纂宗旨並沒有改變。

從李鼎祚自己的註解上看,他多以象數作解,但又不廢棄義理。於象數《易》學,李鼎祚採用了卦變、互體、升降、卦象、卦氣等說。如《需》六四之解用互體說:“六四體坎,坎為雲,又為血卦,‘血’以喻陰,陰體卑弱,宜順從陽,故曰‘需於血’。”《屯·彖》的解釋則以卦變及升降為說。他首先引荀爽之言:“物難在始生,此本坎卦也。”隨後加以案語:“案初六升二,九二降初,是‘剛柔始交’也。交則成震,震為‘動’也,上有坎,是‘動乎險中’也。動則物通而得正,故曰‘動乎險中,大亨貞’也。”初六以陰而升二,九二以陽降初,是陰昇陽降。《臨卦》為十二訊息卦之一,李氏在《臨·彖》的解說中就以卦氣作解:“《臨》,十二月卦也。自建醜之月,至建申之月,凡歷八月則《否》也。否則‘天地不交,萬物不通’,是‘至於八月有凶’,斯之謂也。”至於李鼎祚以卦象、爻象及物象等解說《周易》的地方更多,此不贅舉。

於義理之學,李鼎祚有繼承也有發展。這一點對於長期認為李鼎祚專崇象數的傳統來講是應當特別受到重視的。他在《師》初六爻中以失位為說,予《履》六三《小象》談應、《訟》卦辭主卦主說等等均是基本的義理之學。對王弼總結的義例,李氏也多有贊同,稱:“王氏《略例》得失相參,採葑採菲,無以下體,仍附經末,式廣未聞。”李鼎祚還在鄭玄、幹寶等《易》學家以史證《易》的基礎上有所進展,如《師》六五爻注稱:“六五居尊失位,在師之時,蓋由殷紂而被武王禽於鹿臺之類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獵。六五離爻體坤,離為戈兵,田獵行師之象也。”這裡以殷紂與武王的史事論證六五爻所包含的義理,實與李光、楊萬里的解說接近。在李唐儒釋道三教盛行,尤重道家思想之時,李鼎祚本人從小敦尚玄學,在《集解》中便存在融會老、莊,承襲王弼、韓康伯的解經方式。李氏自序稱:“臣少慕玄風,遊心墳籍。”墳籍之中,老、莊之書佔據重要位置。又稱:“各列名義,共契玄宗。”隨時以探祕索隱為務。他認為《易》之微妙實與道家之論相當,《易》有“虛室生白,吉祥至止,坐忘遺照”之妙用。《莊子·人間世》:“虛室生白,吉禪止止。”《大宗師》:“顏回曰:‘回坐忘矣。’仲尼蹙然曰:‘何謂坐忘?’顏回曰:‘墮肢體,黜聰明,離形去智,同於大通,此謂坐忘。”又“坐忘遺照”實出自韓康伯《繫辭》“陰陽不測之謂神”的注語。這些正是李氏追慕玄學的表徵。李鼎祚用《莊子》之文,道家思想之極至來形容《易》之精妙,是以《周易》之妙與老、莊學說之至境相通。不過,在二者的分別上,他又以儒為宗,強調了《周易》的首尊地位。他說:“原夫權輿三教,鈐鍵九流,(《周易》)實開國承家修身之正術也。”李道平詮釋說:“謂《易》足以始三教而管九流也。”儘管如此,李鼎祚對玄理道學尤所留心,甚至對《集解》一書不便發揮之理,他也不輕易放過,更著《索隱》一書,以暢其言。稱:“至於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經註文言書之不盡,別撰《索隱》。”遺憾的是,該書沒有傳承下來,就連諸家書目也未見著錄,其內容自然不得而知。在註解中除直接徵引王弼、韓康伯的玄學《易》外,李氏也引用老、莊之說作解。如《師》卦辭:“此《彖》雲‘師,眾。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觀之,則知夫為王者,必大人也,豈以丈人而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德,與日月合明,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不違,而況於人乎’?況於行師乎?以斯而論,《子夏傳》作‘大人’是也。今王氏(弼)曲解大人為丈人,臆雲‘嚴莊(即揚雄之師嚴君平)之稱’,學不師古,匪說修聞。既誤諱於經旨,輒改正作‘大人’明矣。”李鼎祚批評王弼附會老莊之說,卻引《老子》為證,融會《易》、《老》之實並無二致。

李鼎祚在註解中所表現出的批判精神更顯示出他編纂《周易集解》在蒐集諸家之時不廢己意的一面。《集解》中引述虞翻的解釋最多,足見李鼎祚對虞氏《易》學的推崇,但他對於虞翻的解釋並未盲目信從,對其穿鑿不當之處也有所糾正。如《中孚》“豚魚吉”,李鼎祚採用了升降說:“坎為豕,訟四降初,折坎稱豚。初陰升四,體巽為魚。中,二。孚,信也。謂二變應五,化坤成邦,故信及豚魚,吉矣。虞氏以三至上體遁,便以豚魚為遁魚。雖生曲象之異見,乃失化邦之中信也。”這裡以義理為第一,而以象為其次,象不及義,並不可取。李道平解釋說:’李氏以為曲象,失化邦之中信,故不取也。”又如惠棟將李鼎祚對“七日來複”的解說與鄭玄之注混為一談,陳壽熊批駁說:“按李氏以坤六爻、震一爻說七日,雖亦引卦氣,而與鄭義異,不宜通為一條。”可見李氏也是有自己獨特見解的。李氏獨到精深的認識也得到他人的肯定,如《經義考》卷14崔憬《周易探玄》條即引述他對崔氏《探玄》的評價。

對於如何理解《周易》中的聖人之道,李鼎祚指出:“聖人之言連環可解,約文申義,須窮指歸。”他注意到了《周易》文字含義前後連貫,思想具有一致性的特徵,要求解說《周易》時注意這種一以貫之的思想,而不是割裂欄位,隨文釋義。他批評崔憬說:“崔氏《探玄》,病諸先達,及乎自料,未免小疵。既將八卦陰陽,以配五十之數,餘其天一地四,無所稟承,而云‘八卦之外,在衍之所不管’者,斯乃談何容易哉!”崔覲以王弼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未釋五十從何而來,認為此乃臆度之言,非有實據。但是崔覲自己在八卦陰陽配五十之數時留下的天一地四兩數的處理上與“先達”王弼有相同的毛病,均未說明其緣由。李鼎祚認為這就是一病,而病根就在於缺乏前後文聯絡,從思想的連貫性上去看待聖人之意。他認為:“此章雲‘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是結‘大衍’之前義也。即雲‘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即將五合之數配屬五行也,故云‘大衍之數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者,更減一以交五,備設六爻之位,蓍卦兩兼,終極天地五十五之數也。自然窮理盡性,神妙無方,藏往知來,以前民用,斯之謂矣。”李鼎祚之義是“大衍之數五十”並不是孤立的,後文所言“天數五地數五”至“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就是來說明它的,將二者割裂不恰當。

《乾》上九爻李氏注:“以人事明之,若桀放於南巢,湯有慚德,斯類是也。”這是說賢君有陽剛之德,但不可過剛,過剛就會招致悔恨。同樣講“亢龍有悔”,在《文言》中李氏又解釋說:“此當桀紂失位之時,亢極驕盈,故致悔恨,窮斃之災禍也。”這又是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待問題,那就是不肖之君而有陽剛之德,更不可以過剛,否則就會導致災害。一正一反,均以人事將其含義合理地表達出來,起到了互補的作用。《文言》“知存而不知亡”也因“亢”而發。李氏解釋說:“此論人君驕盈過亢,必有喪亡。若殷紂招牧野之災,太康遘洛水之怨,即其類矣。”李鼎祚在此處無疑再次強調了自己的觀點,而將重點放在了“驕盈”之上。從這裡可以看出,李鼎祚始終將《周易》看做一個前後連貫的整體,在註解中總以一以貫之的思想去理解它。

李鼎祚發揮義理頗為獨到,如釋“乾元用九,天下治也”,他解釋說:“此當三皇五帝禮讓之時,垂拱無為而天下治矣。”以三皇五帝垂拱無為而天下得到治理來闡釋,既有儒家內聖外王的情懷,又滿足了道家無為而治的心理,解釋貼切,蘊味頗深。說它帶有道家思想是有據可依的。《乾·文言》“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是對“乾元用九”這種至高境界的一種闡釋,李鼎祚則解釋說:“此則‘乾元用九,天下治也’。言大寶聖君,若能用九天德者,垂拱無為,芻狗萬物,‘生而不有,功成不居’,‘百姓日用而不知’,豈荷生成之德者也。此則三皇五帝,乃聖乃神,保合太和,而天下自治矣。今夫子《文言》再稱‘聖人’者,嘆美用九之君,能‘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故得‘大明終始,萬國咸寧,時乘六龍,以御天也’。斯即‘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是其義也。”李鼎祚首先宣告此處與前釋的一致性,接著他為了有效地說明這種境界,引用了《老子》、《周易·.繫辭》等文。《老子》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這就是所謂的“芻狗萬物”,講任其自然。又“生而不有,功成不居”則是明引《老子》之文。而“百姓日用而不知”、“保和太和”出自《周易·乾·文言》的引文。“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乎”乃《論語·子張》中文。無疑,李鼎祚在這裡以道釋儒,儒道合流。為了說明問題,他還從反面加以論說,稱:“三王五伯揖讓風頹,專恃干戈遞相征伐。失正忘退,其徒實繁,略舉巨集綱,斷可知矣。”這又與他對“亢龍有悔”的解釋聯絡了起來。所以李道平疏說:“蓋以亢陽為害,因舉聖人以為巨集綱,而進退存亡不失其正之道,從可識也。”

  四、李鼎祚《周易集解》與時代風尚

李鼎祚編纂《周易集解》正處於唐中後期,唐詩、科舉的興盛,《五經正義》的編修,使經學處於衰弱之際。在《易》學上,王弼、韓康伯玄學義理《易》獨統天下,兩漢象數《易》學幾成絕微之熱。《周易集解》的編纂與當時經學上少許學者的動向有相近之處,成為經學復興、時代反動的一個表徵,從歷史的大背景中仍可看出其更富深意的一面。

(一)經學衰弱

南北朝時,經學出現分野,“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北人看書。如顯處視月,南人學問,如牖中窺日”固。自隋統一天下之後,經學也開始走向統一。唐貞觀四年(630),唐太宗為統一儒學,命孔穎達與諸儒撰定五經義疏。貞觀十六年(642)《五經正義》修訂完成,中再經修改重訂,至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頒行天下。此後,《五經正義》的經文、訓詁、義疏被規定成為當時惟一的標準,不能有所出入,一字一義不合《正義》,就被斥為“異端邪說”,經學發展受到阻礙。

對《五經正義》進行深入貫徹是當時的科舉制度。唐政府採取科舉考試選拔人才,其中經學發展最受影響的是明經科。從《新唐書·選舉志》的記載來看,當時明經科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帖文”和“口試,問大義十條”兩項。“帖文”又稱“帖經”,相當於今天的填空題,要求舉子填寫出一段經文中被覆蓋的一行或幾個字。這種方式完全需要應舉者有良好的記憶能力,只要記得牢,也就不存在任何問題,其僵化死板不言而喻。口試大義主要由考官當面訪問考生經書大義,後來又發展成為“墨義”,即以書面形式作答。考察評判考生回答的優良程度是以官方編寫認可的經文註解,尤其是孔穎達等編纂的《五經正義》為標準的,它要求考生照章一字不改地回答。因此,口試、墨義同樣是對考生記憶能力的大檢驗,完全扼殺了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創造力。由此被社會上有學之士輕視。

與明經科相比,進士科則長盛不衰。明經科只需熟讀默記經傳及其註釋即可中式,進士科重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而錄取的名額,明經又遠比進士為多,所以進士科比明科困難許多,當時便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之說。唐眾科之中,最貴進士科,“縉紳雖位極人臣,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詩賦的興盛使經學相形見絀,走向衰微。

在經學衰微的年代裡出現與眾不同,有所創意的新作,其地位自然不言而喻。《新唐書》卷200:“大曆時,(啖)助、(趙)匡、(陸)質以《春秋》,施士丐以《詩》,仲子陵、袁彝、韋彤、韋苣以《禮》,蔡廣成以《易》,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丐、子陵最卓異。”朱彝尊以“獨未及鼎祚”為憾,已將李鼎祚《周易集解》與之併為一類。唐代經學的轉變猶以啖助、趙匡、陸質的《春秋》學為重,將李鼎祚與他們並列,也就認可了李氏在《易》學上具有開一代新風的含義。全祖望對此更有深刻認識,他曾考究唐五代時的《易》學成就,將李氏《集解》別列一派,又以儲存文獻之功而倍加重視。《鮚埼亭集外編》卷23《周易義序》稱:“唐人經學最草草,見於史者不過數家,《易》只推蔡廣成一人。廣成所著《啟源》十卷,《外義》三卷,明人《一齋書目》尚列之,而予未之見。其餘則陰洪道、陸希聲、東鄉助、高定諸家,恐皆無存者。其幸得存者,李鼎祚《集解》乃所以輯三十六家之緒言,在唐人說《易》,別為一派。其餘則郭京、邢瓙之書,然則文徵《易義》足備正義以後之一種,不可聽其無傳也。五代則蒲乾貫有《易》學,亦談象數者。總之關、洛以前,儒林寥略,苟有傳者,皆當存之,以備時代,不當苛論於其間。”在《唐經師從祀議》一文中,全氏更對唐代經學作了全面考察,深入細微,足資參考。其言曰:“唐之經學可謂衰矣,初年尚有河汾教育之餘風,能以經術立言,自後詩賦日盛,而經學之衰,日復一日,稍有講明其際者,不能以中流之一壺挽末俗。然使無此數人,則經學將遂為啞鍾,是亦不可不稍存其學派也。……其三百年中有為兼通五經之學者,陸氏而後曰褚無量,曰馬懷素,曰王元感,曰元行衝,專門名家之學《三禮》則魏文貞公徵,其後有成伯璵,《易》則李鼎祚、蔡廣成,《春秋》則啖助、趙匡,《詩》則施士丐,斯數人者,猶能守先聖之緒言以傳之後,雖其言未必醇,而不為無功於經言乎。……成氏、李氏、蔡氏、啖氏、趙氏其書尚存,多為後學所採,則亦不可泯其勞矣。”在經學衰微的時代裡,少數學者識別精明,眼光深邃,在困難的環境中將經學不斷推向前進,他們在經學史上承上啟下,其作用自當另眼相待。全祖望認識到了這一點,他不僅再次將李鼎祚列入啖助、趙匡等開一代學術新風的學者之列,更有力地說明他們在經學發展史上有不可磨滅的功績,以此看待李鼎祚及其《周易集解》方為深切透闢。

  (二)象數《易》學式微

唐初孔穎達修撰《周易正義》,他捨棄了兩漢象數《易》學,而以王弼、韓康伯的玄學《易》為基礎,再加詮釋,在官方勢力的影響下,一時義理《易》學獨攬天下,習學象數《易》學者寥寥無幾。宋人趙師秀(紫芝)就有“輔嗣《易》行無漢學,玄暉詩變有唐風”之句。《四庫全書總目》卷l《周易正義提要》更評論說:“至穎達等奉詔作疏,始專崇王注,而眾說皆廢。”然而“《易》道廣大,無所不包”,義理《易》學一枝獨秀,而捨棄兩漢象數《易》學的成果,不免精華與糟粕不辨而有所偏頗。李鼎祚看到了學術上的缺陷,認為象數、義理均含《易》道,不應有所偏滯。在義理《易》學橫行的時代,他矯枉難免過正,《周易》集解更多地以象數《易》學的面目出現。《四庫全書總目》卷3《周易窺餘提要》稱:“自唐人以王弼註定為《正義》,於是學《易》者專言名理。惟李鼎祚《集解》不主弼義,博採諸家,以為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而當時經生不能盡從其學。”看來,李鼎祚的努力在當時並未得到廣泛認可。

在象數《易》學式微的情況下,李鼎祚敢於獨樹異旗,別為一派,逆時而動。這看似違背《易》學發展的事,卻恰恰推動了《易》學向前發展,人們可以再次站在客觀的立場上審視象數、義理兩大派,各取所長,綜合提高。李鼎祚的努力無疑開闊了人們的眼界。其《集解》自然獨樹新風。

  五、結論

李鼎祚與《周易集解》甲已廣為人知,但真正知曉其人生平事蹟,其書篇卷流傳情況的人卻寥寥元幾。孟子講知人論世,從李鼎祚的生平及其書的刊刻流傳中更能加深人們對《周易集解》一書的認識。李鼎祚在編纂方法上以集解為主,收錄了包括自己在內的四十二家《易》注,而以虞翻、荀爽之注為主軸,博採眾長,不執己意任意去取。儲存了漢魏至隋唐時期一些重要的《易》注,為清人復興漢代《易》學提供了最原始最可靠的素材。李鼎祚在繼承前人基礎上所創新的頗富新意、優點突出的編纂方法引來房審權、李衡、程頤等人的效仿,影響也是十分深遠的。

李鼎祚在編纂《集解》時雖以集解為本,但他仍以多種方式表述了自己的《易》學觀點。他義理、象數兼重,而尤以補輯象數《易》為己任,將編纂工作做得十分完美。就是在義理上,李鼎祚也有獨特的表現,他在王弼、韓康伯的路上繼續融合《易》、《老》,在鄭玄、幹寶等以史證《易》的基礎上也有所進步。李鼎祚所提出的“聖人之言連環可解。約文申義,須窮指歸”,對整體系統地把握儒家經典的深刻內涵仍有指導意義。

李鼎祚在經學衰弱、象數《易》學式微的情況下,敢於創新,在艱難的環境下推動了易學的發展,也為經學的發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成為那個時代值得珍視的少數幾部經學著作之一,從而深深影響了《易》學乃至整個經學的歷史。

金生楊,西華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