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每日好運吧>民俗>風土人情>

靈異事件揭祕:徐步高槍擊案的真相

風土人情 閱讀(2.52W)

大家遇到過靈異事件嗎?我想聽到的會比較多吧,我就沒有遇到過,也不想遇到。在生活中,有些事,找不到答案,又給不出合理的解釋時,就會傳成我們口中所說的靈異事件。下面這個事件有答案!

靈異事件揭祕:徐步高槍擊案的真相

徐步高槍擊案
  徐步高槍擊案是2001年至2006年於香港發生的三宗涉及警員徐步高的開槍殺人案,分別是發生於2001年的荃灣石圍角邨搶槍殺警案、荃灣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殺案及2006年的尖沙咀警員槍殺案,三宗案件共有四人死亡,包括警員樑成恩、巴基斯坦籍銀行護衛KhanZafarIqbal、警員曾國恆、及非法殺害該三人的休班警員徐步高,一人(警員冼家強)嚴重受傷。由於案件嚴重及複雜,受到香港社會的高度關注。
  2007年2月26日,死因裁判法庭將上述三宗案件的死因研訊合併審理,有關聆訊已在4月25日審結,陪審團一致裁定徐步高非法殺死案中三人,而他本人則是合法被殺。

案件經過
  2001年3月13日中午12時,梨木樹警署接到電話,一名自稱姓陳的男子投訴受到梨木樹邨松樹樓15樓一單位的電視聲所騷擾,並留下手機號碼。電自行車巡警到場發現並無噪音問題,回電未能接觸投訴人後離開。
  翌日(2001年3月14日)中午12時,荃灣警署報案室一個供內部使用、沒有錄音裝置的電話,接到一名自稱姓曾的男子投訴石圍角邨的音響噪音;由於石圍角邨不屬荃灣警區,值班警員遂轉告投訴人致電梨木樹警署。中午12時05分,梨木樹警署接獲一名曾姓男子的電話,投訴石圍角邨“石桃樓A座552室”有音響噪音。值日室警員按當值表,通知與樑成恩同屬梨木樹警區巡邏小隊第3隊的警員陳子坤前往。
  當日早上,樑成恩因為處理一宗襲擊案而留在梨木樹警署替一名女證人錄取口供,並沒有出外巡邏,並且與陳子坤調換了午膳時段。樑成恩在警署用過午膳,準備到石圍角邨為襲擊案錄取另一份口供,聽到同僚被召喚,就主動透過無線電通話器迴應報案室:“是否有任務?”報案室警員重複了指示,當時身在警車的樑成恩決定接手,讓拍檔陳子坤可以原車回到警署午膳。10分鐘後,警車到達石圍角邨石翠樓巴士站,樑成恩與陳子坤有短暫的交談後,單獨上樓處理噪音投訴。12時20分,樑成恩抵達石桃樓,但未有發現,於是以手機回覆報案室:“已到石桃樓552室,但聽不到有聲音,不如給報案人的手提電話派,我直接聯絡他。”值班女警於是根據資料告知樑成恩該投訴人電話號碼。其後,樑成恩受到襲擊。
  案發現場遺留大片血跡,樑成恩在近黃色防煙門被凶徙襲擊,他的警帽則跌在552室門外。12時30分,警方收到居民報案,在石桃樓B座發現一名警員躺臥在血泊中,其後又接到居民聽到槍聲的報案。控制中心調派附近巡邏的警員前往支援及召救護員到場。陳子坤在警署槍房門口退還裝備時收到有關訊息,即時取回佩槍及子彈等裝備,自行乘搭的士趕赴現場。最先抵達現場的警員,發現樑成恩身中多槍,躺臥在五樓552室旁梯間的防煙門前,背部留下一片血泊,警帽及手提電話散落一地,並發現佩槍(編號為RHKP-7215)和快速上彈器(含6發子彈)失蹤,於是通知上級增援。由於不能排除凶徒仍在附近,大批警員著上避彈衣及頭盔,配備雷明登霰彈槍、MP5衝鋒槍封鎖現場,所有離開大廈的住客,警員都以槍口對準,喝令轉身及舉手緩步走出,並逐一搜身檢查。當時到場的陳子坤由於沒有配備避彈衣,因此被指揮官拒絕准許上樓。穿上防彈衣的救護員由多名持槍警員掩護下再次登樓重返現場。
  12時38分,梨木樹分割槽第3巡邏小隊主管林蔭民督察抵達現場,發現身中五槍(分別擊中左肩膀、後頸左方、左胸腔下方、左眉骨及頭蓋骨中央)的樑成恩面部朝天,“左眼凹陷,面色蒼白,沒有呼吸”。樑成恩其後被往送荃灣仁濟醫院搶救,下午1時41分證實死亡。
  下午2時,警方破門進入遭投訴噪音的552室單位,證實空無一人,其後再破門搜查五個無人應門單位。警方追查該投訴電話,證實由手機打出,並無正式登記機主。由於嘈音投訴證實虛報,而且警員槍袋有特別的防搶槍裝置,因此警方認為凶徒是存心佈局犯罪行凶,並可能是熟悉警方內部運作者所為。

調查過程
  徐步高涉嫌參與的三宗案件,由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C組負責,是警隊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調查之一。考慮到疑凶可能是警務人員,並避免疑凶隨時棄掉凶器,有關調查工作雖規模甚大,但相當低調。有關調查工作定期須向助理處長(刑事)彙報及跟進。
  在2001年至2006年期間,整宗案件共調查3667人,包括2849名警務人員、623名前警務人員及195名可疑人士。探員每天要向3名警務人員進行問話,但絲毫不可透露調查原因。由於疑凶身手敏捷,警方亦對特別任務連及機場特警等精銳部隊人員進行調查。此外,警方亦利用“重大事件調查及災難支援工作系統”就可能線索,包括警員的個人特徵及行蹤紀錄等,進行分析與比對,但沒有重要發現。由於徐步高在警隊的射擊紀錄是右手,加上委任證相片看不出“兜風耳”的特徵,而他亦沒有向警隊福利基金借款的記錄,因此徐步高一直未被警方列為調查物件。此外,雖然警方進行多次大型搜尋行動,但樑成恩被搶去的快速上彈器至今仍下落不明。

死因研訊
  死因裁判法庭於2007年2月26日起合併審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開槍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訊,聆訊共進行36天,由陳碧橋擔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調查報告交代三案的調查結果、徐步高的個人背景及財務狀況等。聆訊一共傳召116位證人作供,呈堂證物達258件(未呈堂證物達1073件)。陳碧橋在聆訊尾聲引導陪審團,總結案情及提出以下重點:
  荃灣石圍角邨搶槍殺警案-現場染血口罩上發現的DNA跟徐步高的吻合;
  荃灣麗城花園恆生銀行劫殺案—雖然來自銀川的證人表示曾贈予紅色大會衣服給徐步高,但是否就是案中匪徒所穿的紅衣,最終由陪審員決定;戴上頭套的匪徒是“兜風耳”,警方其後替徐的屍體戴上頭套,也發現徐步高有此特徵,但徐是否就是匪徒須由陪審員決定;
  尖沙咀警員槍殺案—數名證人對樑成恩失槍所在位置有出入。
  樑成恩、KhanZafarIqbal及曾國恆的死因需在“毫無合理疑點下”接納證據並作出裁決;而徐步高的死因,只需符合“相對可能性”的標準,即是說“較為合理”的推論,已可接納。陪審員應該先就四人之死因作是否“合法”或“非法”被殺作為考慮,如答案是肯定的,則不需考慮“存疑裁決”。
  2007年4月25日,陪審團在毫無合理疑點的嚴格標準下一致裁定,徐步高是非法殺害樑成恩、巴籍護衛KhanZafarIqbal及曾國恆的凶手,而徐步高則被裁定被合法殺死,原因是他先開槍射擊正在執勤的冼家強及曾國恆,後被曾國恆開槍還擊。

總結:我們對做過的事,不能後悔,後悔是沒有用,在做決定前就得慎重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