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仫佬族歷史故事,由弱變強人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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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民族都有着一個偉大的歷史故事,在以前的時候我們的經濟條件並不是很好,那時候什麼都還沒有得到發展,我們依然是貧苦的農民,但是慢慢的我們靠自己的努力使民族慢慢的強大、豐富起來,想要去聽聽仫佬族的歷史故事嗎?和小編一起走進仫佬族的傳奇故事裏面吧。

仫佬族歷史故事,由弱變強人亦是如此

  仫佬族的歷史
仫佬族是我國少數民族中具有悠久歷史的民族之一。遠在兩、三千年前,她們的祖先為百越族羣的一部分,生活在我國嶺南的廣闊土地上。同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一樣,仫佬族的古代先民也經歷了漫長的原始社會。1958年,我國考古工作者,在柳江縣通天巖發掘出土的“柳江人”,説明仫佬族先民在距今五萬年前已處於舊石器時代晚期。

在嶺南廣西地區出土的新石器文化遺物,有以繩紋粗陶為代表的釜、罐等;也有桂林甑皮巖出土的蚌殼、石斧、石杵、石鑿、骨針、骨錐等,這些文化遺物,經碳(14)測定年代為8000—9000年左右。這説明在百越族羣的先民中。仫佬族中流傳“兄妹為婚”的故事。説婚後生下肉團,把他砍碎,拋撒四野,變成人類。它反映了仫佬族的先民,曾經歷過母系氏族原始羣婚的階段。

近年來在隆安大龍潭遺址發現的碳屑,碳(14)測定年代為6500年上下。在欽州那丙公社獨北禾塘嶺出土的木炭,碳(14)測定年代為4500年左右。這兩處古文化遺址的發現,説明仫佬族先民在4000—5000年前,已處於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其生產力有了新的發展,火的使用更加廣泛普遍,當時的社會組織,已經由母系氏族轉變為父系氏族社會。

公元前三世紀的戰國末年,居住在嶺南西部一帶的仫佬族先民,被稱為西甌駱越民族,當時已進入了階級社會。秦漢時期,秦始皇統一嶺南後,設置了南海、桂林、象郡等三郡,設官置吏,把嶺南統一在中國範圍內,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漢代又分為九郡,仫佬族地區屬潭中縣地。從此仫佬族先民進入了祖國民族大家庭,嶺南成為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時大批的漢族人民,先後進入嶺南與西甌駱越民族雜居,帶來了先進的文化和生產技術,促進了嶺南越族的融合和分解,加速了西甌駱越民族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

隋唐時代,中央封建王朝,對嶺南西部地區的統治,進一步加強了。唐代,既逐步增加了州縣的設置,派來了大批漢官進行直接控制,同時又設置了幾十個羈縻州縣,任用當地少數民族首領為長吏,採取了“去者不追,來者羈之”的羈縻政策。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平肖銑後,以隋代義熙縣地置融州。領融水、武陽等縣地,後改安修縣。仫佬族地區屬安修縣,為桂州都督府管轄。這一時期,仫佬族的先民俚僚社會經濟,已經得到進一步的發展,牛耕開始出現,稻田耕作技術有了提高,手工業的冶煉、淘金、製陶、採銅等技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中央封建王朝,又把一些着名的文學家或官員,如柳宗元、李商隱、元結等人貶來(或派來)嶺南做官,他們在那裏設館開班,傳播中原封建文化和倫理道德思想。但仫佬族先民居住的天河、安修、武陽等地仍然存在奴隸制。

宋代,是仫佬族先民社會歷史發展的重要時期。宋太祖開寶5年(公元972),以桂州琳洞地置羅城縣。先隸融州,後屬慶遠。委來漢官管轄,廢除五代時的煩苛賦斂。宋仁宗皇佑年間,中央王朝鎮壓儂智高的起兵以後,在桂西廣大地區普遍建立土司機構,伶僚族住居的羅城、天河等地區設漢官統治。根據宋朝廷派到宜州任職的沙世堅撰《思恩府蠻人請留鹽錢論碑》記載:當時仫佬族先民的民族頭人,被侮稱為“蠻長”。

明王朝建立後,一方面繼承了宋、元之制,在羅城、天河、宜山等仫佬族住區設流官,推行裏甲制度,調整統治轄區,進行更加嚴密的統治;另一方面,則在縣官之下,增設了土巡檢司、鎮和寨堡等基層機構,利用當地少數民族頭人為官,把流官與土官的統治結合起來。洪武二年(1369),分融縣(融安、融水兩縣境)管轄的東隅裏、西一里、西七裏、西九里、東五里、東九里、平東里、平西里、高元裏、佈政裏、安祥裏、樂善裏等十三裏的688村劃歸羅城縣。洪武34年(1402)設立安祥、樂善二里、莫離、武陽、通道三鎮和寨那、寨印、寨城、寨嶺等四堡,大力推行堡兵制度,加強軍事統治。明英宗正統12年(1447)2月,又建立了中峒鎮、保江鎮、理源鎮等三巡檢司,把原來的莫離鎮巡檢司移於東江莫埠,安湘鎮巡檢司移於郭城隘,樂善鎮巡檢司於煩口,通道鎮巡檢司於高縣裏。明憲宗弘治9年(1496)9月,“析天河縣十八里地置永定長官司”,下設東禪鎮、思農鎮、歸仁鎮等土巡檢司,設土官、副巡檢各一員。在天河縣和河池州之南(今羅城宜山縣境),分設永順副長官司和永順正長官司,以壯族土酋韋萬妙等為土官。這些統治者。既有漢官,又有本地少數民族首領。

統治控制進一步加強,雙重需索,苛斂之重,仫佬族人民遭受的壓迫和剝削更慘重了。面對這些殘酷的現實,統治階級的一些代表人物,也不能不有所感歎。如弘治13年(1500)任總督兩廣的劉大夏曾説:“官無定製,上有十羊九牧之擾,民無定役,下有皂隸馬伕之費”,“利重於名,徒曾民害”。階級矛盾日趨激化,統治者有如坐針毯之感。弘治18年(1505),羅城縣封建統治者被迫採取了“革重耗,減鹽引,招集流移,勸墾荒田”的措施。但是,在封建專制的統治下,這些改革措施,是無法徹底實行的。相反地,隨着時間的推移,各種繁重苛賦仍然不斷增加。至萬曆年間(1573-1619),封建王朝每年向羅城縣各族人民榨取的田塘税面積達1910頃,徵收夏秋兩季税米達6821石,還有折色解司銀527兩。這些數字,在當時人口少、生產力低的情況下,對各族人民不能不是一項極為沉重的負擔。

廣大勞動羣眾除了受封建專制的壓迫剝削外,還受到水、旱、蟲等自然災害和疾病的威脅。據文獻記載,從元朝大德初到明末的三百多年間,發生比較大的自然災害十多次。在此天災人禍相繼降臨,各族人民求生無路,一系列的反壓迫反剝削的鬥爭,象活火山一樣,爆發出來了。

明成祖永樂元年(1403),羅城縣韋公成乾率領壯族、仫佬族羣眾進行反抗鬥爭,聲勢浩大,威震柳州、慶遠各地。明王朝派出官吏王煜前往招撫,“柳州等府、上林等縣僮民樑公竦等六千户,凡男女3300餘口,及羅城縣土酋韋公成乾等三百餘户復業,……仍隸籍為民”。仁宗洪熙元年(1425),思恩縣的覃公旺,率眾二千起事,稱都督。河池縣覃公新,聯合忻城、宜山莫往等地峒民韋萬黃等四千餘人,起而反抗,四面出擊,殺官吏,開倉庫,濟貧困,深受各族人民擁護。仫佬族人民也參加了這一聲勢浩大的鬥爭。明王朝感到嶺南多事,風無寧日,派鎮遠候顧興祖調兵前來鎮壓,他指揮彭峯、史雄、胡斌等為前鋒,親自帶兵隨後。由於官兵眾多,起義隊伍力寡不支,在河池一仗,義軍首領韋圓、韋天黨等戰死,覃公新被俘解送京城殺害。然而革命人民是殺不絕的,只要反動統治階級的壓迫剝削存在,各族人民的反抗鬥爭繼續下去。明正統8年(1443)8月,羅城縣一帶的仫佬族人民又起而反抗,奪回被官紳豪強佔去的土地。據《明實錄》載:“廣西羅城縣民地220餘頃,為洞賊所據,不得耕種,乞免税糧,從之”。起義隊伍控制了大片地方。明武宗正德6年(1511),仫佬族地區又爆發了覃驚天、韋動地方領導的人民反抗鬥爭,與大藤峽瑤族人民為主的各族人民的大起義,匯成了聲勢浩大的革命洪流,激盪澎湃,此起彼伏,動搖了明王朝在嶺南的統治。在李自成等各族農民急風雨般的起義衝擊下,明王朝270多年的統治覆滅了。

明未,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所取得的勝利果實,被入關的清王朝篡奪了。清王朝建立後,對各族人民進行更殘暴的掠奪和屠殺,整個中國變成了民族大牢獄,仫佬族地區也不例外。

據史籍記載,順治、康熙、雍正、乾隆年間,封建統治者在仫佬族地區編户置籍,把隸屬柳州府的羅城縣劃為44堡。堡設堡目,目下領兵,推行嚴密的堡兵制度。後來剝減為15堡,設堡目45人,其擁有土兵百多人。而在慶遠府屬的天河縣仫佬族地區則設堡目一,擁有堡兵32人。後來又把堡目改為千總、把總,進行更殘酷的壓迫剝削。據康熙22年郝浴編《廣西通志》説:“伶者、僮之別種。……編於版籍。賦役亦如熟僮”。又説:“宜山伶,居處、服食及婚喪,略與僮同,供賦役亦如熟僮”。這裏所謂“伶”人,指的就是羅城、宜山一帶的仫佬族稱,他們至此已正式編户置籍,與當地壯族人民一樣,擔負各種賦税、勞役。據史籍記載,順治18年,因為連年兵燹之災,人民謀生為艱,知縣于成龍曾採取了一些減免措施,以蘇民困。到了乾隆、嘉慶之後,由於統治階級的貪贓枉法,橫片暴斂,各族人民苦不堪言,僅羅城一地,每年賦額徵地丁銀達2898兩(遇閏加徵銀161兩),米1493石,倉谷12000石。當時,羅城縣範圍小,人口小,人民負擔之重,已是不言而喻。不時,仫佬族地區的社會經濟已有了進一步發展。農業耕作技術已逐步提高,“馬,邑中民間多用以代耕”;手工業的打鐵、制刀、鑄犁等,已有了專門作坊製作。隨着農業,手工業生產的進一步發展,仫佬族地區已形成了一些初級圩市,使各族人民能夠定期的前來進行農副土特產品及生活日用品的交換。史載:“……伶俗隨簡,種山捕獸,時至圩市交易”。與此同時,煤礦也已經成批開採。而羅城縣冷洞山,踩有煤路,可以運往就煤煎煉,試採已有成效,請準其開採煎煉。照例每煉鉛百所,抽正課20斤,撤散3斤,造冊報部稽核,户部議如所請從之”。中原的封建文化在仫佬族地區傳播也已逐漸深入了。明洪武初年,建立學宮。到清代中葉,又出現了不少的義學、社學,科學考試,除了規定每屆招收漢族及入籍者少數民族文科八名,武科八名外,又另招收少數民族的苗學二名,仫佬族已開始有一些人精通詩文詞賦而考取了舉人和秀才。

在這一歷史時期內,仫佬族地區的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仍然十分低下,人們在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方面仍然無能為力,自然災害給人們帶來的苦難仍然連年不斷。據史籍記載:

其租銀較民田加重,又有租外各項科派,土民剝削難堪,以致往往滋事”。各族人民的反抗統治階級的壓迫剝削的鬥爭,從清朝初年就已發生。據《羅城縣誌》載:

清順治9年(1652),李定國部攻陷柳州、羅城、宜山等地,仫佬族人民紛紛起而響應。“順治12年(1655)乙未11月,龍韜自稱義寧伯,盤踞柳、慶二府,徵收税糧,橫肆劫掠。知縣沈鴻儒,駐防副將沈邦清俱被害。清兵屢剿不克,遂攻陷柳州,留賊目賈昌全駐守,而其黨周正登立巢天河、羅城交界之山海村。……居民逃散山谷,搜出殺之。不即出者,以煙火薰死。……順治13年丙申、邑人都督温如珍,奉命剿龍韜,陣斬之,恢復柳慶。韜黨周正登、龔瑞龍,初逃大榕江,至16年官兵始盡殲之”。

反抗鬥爭的聲勢浩大,橫掃柳州慶遠兩府,持續五年之久。統治者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損兵折將,最後雖把事情平息了,然而鬥爭並沒有停息。雍正7年(1729),潘世亮又領導了仫佬族等各族人民的鬥爭,搞得統治者疲於奔命,措手不及。據史籍記載,乾隆4年(1739),“慶遠府屬白土、丘索二村土蠻覃奉恩等作亂,(右江道李)錫泰被檄督兵,分五路會剿。自與副將從中路進,乘夜攀涯,抵丘索,焚其巢,遂會各路兵攻克白土,擒奉恩等,凡七日而兩寨平。捷聞,敍功第一……”。乾隆七年(1742),石金元又領導了羅城、融州等地的各族人民開展反抗鬥爭。道光元年(1821),天河爆發了餘近忠、韋士誠領導的各族人民的反抗鬥爭。這些鬥爭,從清朝初年以後,一直沒有停止過,有“武陽崗(今羅城地),三年必反亂一場”的説法。它有力地打擊了清王朝的封建統治者。在這樣的連綿不斷的反抗鬥爭形勢下,反動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其既得利益而拼命的進行反撲,採取“三年一小剿,五年一大剿”的殘暴鎮壓手段。各族人民的反抗鬥爭雖然不可避免地陷於失敗,但對社會的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生產和的進一步發展,促使了生產關係的進一步變化。農村中地主經濟逐步發展起來使許多農民喪失土地而赤貧化。歷史上推行的堡兵制度強佔去的大片田地依然保留下來。據調查資料,清光緒30年(1904)以前,由小長安牛鼻河到東門、四把一帶的幾十公里路的地區,沿途凡是以堡為村名的地方,均有堡田,數量不少。堡目掌管堡田及徵調堡丁服各種勞役大權,屬於清王朝在仫佬族地區設置的基層統治者。後來有一部分人變成了地主階級。堡丁的社會地位比農民低,按照封建統治者規定,堡丁不能參加科學考試,不能與一般農民通婚,喜慶會飲不能與一般農民共席。耕種的堡田可以不納糧,但必須為官府服各種苦力勞役,如抬轎、挑擔、供應馬草、修築城垣、道路等等,隨徵隨到,不得延誤。地位有如農奴身份,世代被束縛在土地上。另外,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各姓宗族的祠堂田、蒸嘗田、廟田、社田等,仍然繼續存在,但數量不多。這些田屬於一姓一族公有的田地,由族長頭人掌管,租給無地缺地農民耕種,每年收入租項,作為每年全姓族公共祭拜祠堂寺廟的開支。

整個看來,當時仫佬族地區土地佔有情況,官田族田各佔1/10左右。地主富農佔有田3/10左右。農民佔有田5/10左右,荒山嶺地則屬於各個村寨或族姓公有,每一家庭均可在那裏墾植、放牧,不交租,誰種誰收。

統治階級的剝削和掠奪有增無減,自然災害也頻繁降臨。據有關地方誌書記載,從道光23年(1843)到光緒29年(1903)的60年間,仫佬族地區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達十四次之多,平均每四年多發生一次。其中旱災二次。瘟疫病四次,地震二次,蝗災一次。

就像每個人的成長,在年齡慢慢長大的同時,我們的心靈也得慢慢的經歷一些困難,慢慢的才會心裏的成熟堅強,國家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