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子缺角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一殺手
2,房子的坐向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二殺手
3、房子結構不好是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三殺手
4、屋內植物擺放不當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四殺手
5、擺放魚缸不慎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五殺手
6、房子中掛的字畫和工藝品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六殺手
7、屋宅周遭環境是導致“七年之癢”的第七殺手
附錄:
地點是妻定的,西餐廳,曖昧的燈光、抒情的薩克斯,營造出了温馨和浪漫。燈光下,成雙配對,卿卿我我,耳鬢廝磨。而我們心情似乎和環境格格不入。畢竟,今天過後,我將離開這個曾經的家計劃長期出差遠方,這也預示着七年婚姻的死亡,雖然我們之間還存在一紙婚約、還存在一些未定的財產分配等諸如此類事宜;我們猶如走了一個怪圈,都將回到七年前的單身狀態。短暫的七年,漫長的七年,痛苦的七年,不幸的七年。無論對於我還是對於她。
我和妻是八年前通過介紹認識的。她小我半歲,那個年齡段,對於女孩子來説是該認真考慮個人問題的時候了。我雖只大他半歲,但由於家庭原因(農村獨子,上面好幾個姐姐),母親希望早日弄孫取樂,不停的催促及我身邊的人幫我介紹對象。和她的初次見面,感覺還可以,雖然個子很低,長的也很一般,但身材不錯,家庭條件不錯,工作也不錯,效益很好的事業單位再加上還是本科生。而那時的我雖然工作沒幾年便買了商品房,還有了自己的公司,在當時身邊同學、朋友中也算是小小的“成功人士”,令人羨慕。但我自己也知道,公司其實也就是一個小公司,我也只是三個股東之一而已,學歷僅僅中專,大專還是自考的。可能我有點太現實了,在此之前我曾經一次失戀的打擊而幾乎崩潰、窒息,幾年內不敢再相信愛情的真實存在。就這樣我們彼此接受了對方開始了交往。
但沒有多長時間,便又接到了她的電話,電話那頭似乎很彷徨,很惆悵,很哀怨,我努力應付着。她説只想再聽聽我的聲音。我似乎嗅到了什麼,最後她才説牀頭有100片安眠藥,臨走前能聽到我的聲音她便無憾了。我感覺不妙,雖然我懷疑這是否手段,但仍怕萬一。見死不救和殺人也沒有太大的區別,如出意外,心裏終生將有負擔。我忙安慰説有話好好説,不要想不開,最後我説你打車過來吧,我們好好談談,一切都有可能。本想緩衝一下她過激的情緒再慢慢離開,但最後的結果是我們又繼續了交往,或者也可以勉強為繼續了戀愛。我也在安慰、説服自己:古人都説妻子如衣服,衣服他人穿了幾天髒了再洗乾淨也和新的沒太大的區別。
很快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她希望結婚後住到她單位所分的房子裏面,房子雖然只有100平方,但也是3室1廳。畢竟他們單位效益好,在那裏面住暖氣有保證,物業管理也好,還安全,另外她上班也近。我同意了,甚至還商量了如何裝修,她隨後給了我一套她房子的鑰匙。甜蜜、和諧很短暫,接着便被一場突入起來的打擊所徹底擊碎。
那天,我辦事恰好路過她的單位,便想去接她。來到她的辦公室,同事説她有事回宿舍了。宿舍也就是她分的房子,和她單位一牆之隔。我來到了宿舍,敲了敲門,半天也沒有響應。就想可能人不在,我在宿舍等她吧。我打開了門,直接去中間的房間(其他房間都是空的)。發現平時大開的門也反鎖着。我納悶了,有種不好的感覺。從另外一個房間順着陽台(三個卧室的陽台都是通的)走到了中間房間窗户前,看到了一幕不該看到,也不想看到的場景。她坐在牀上,幾乎是半裸狀態,窗户下面一個男的衣服凌亂,貓着腰似乎想躲開我的視線,藏在暖氣片下面。我大腦一片空白,短暫的空白之後就是瘋狂。我推窗户,推不開,可能裏面反鎖了,用手砸也沒有砸爛玻璃。我反身衝進了廚房,拿起來了菜刀,一腳踹開了房門,那個男的翻窗户就跑,同時她也清醒過來,死死抱住我,説要砍就砍死她吧,她對不起我。我刀沒有落下去,恥辱、傷心、難過之後便是鄙視。我刀給了她,同時也推開了她,下樓向那個男的瘋狂追去,嘴裏喊着 “抓小偷”。也不知道是為了照顧她的面子還是為了自己做為男人的尊嚴。人到底沒有追上,出了大門之後,我仍漫無目的地瘋狂的跑着,自己也不知道是為了追人還是為了甩掉身後那恥辱的一幕。
回到我的住處,那恥辱的一幕還是歷歷在目。我把房間內與她一切有關的東西通通收集了起來,封到了廢紙箱裏,接着便在防盜門外又加了一個防盜門。我心裏清楚這不是防盜,諾大的房間裏沒有幾件對得起小偷的東西。這一切是為了防她,她有我房子的鑰匙,我不想再見到她。我關掉了手機、關掉了傳呼,獨自一人,咀嚼着恥辱、欺騙和傷心。
過了一段後,我回家在小區門口遇見了她,我不知道她為了等我等多少次,多少時間,那時候我回家很不固定,即使沒有什麼事情也要找個藉口買醉的。她似乎瘦了、蒼白了許多,她説不指望得到我的原諒,只想實際能為我做點什麼去補償她的過錯。小區門口人很多,這裏面住的熟人也有好些。我不想看到別人異樣和猜測的目光,把她領到了家裏。她沒有解釋什麼也不管我的拒絕便開始收拾了房間。如此幾次後我問她是否真正愛我,她問答很肯定並説她上次買的安眠藥還在,但她也不想就此而去,因為那樣她帶走很多愧疚和遺憾。之所以發生那一幕,是因為那個男的來找他,在單位怕影響不好所以才領到了宿舍,由於以前有過關係便失去了反抗、拒絕的底氣。她也不再指望我的原諒,調整好自己會漸漸離開我。我鄙視中帶有可憐,畢竟認識了一段時間了,我無法狠心將一個受傷的女人拋開,雖然她在我身邊的存在即是對我的傷害。
不久,她説他家裏人很想我,也猜測我們吵架了,問我能否見見她家裏人,否則她無法向父母解釋。我想到了她父母的慈愛,特別是她可敬的父親。我去了,他父母對我很好,並批評了她,説只要吵架都是她不好,被寵慣了,太任性,衝動。也不知道是為了她還是她父母,有了一次便有二次、三次。雖然我心裏面沒有把她當做女朋友,但在其他人看來似乎我們還是一對不錯的戀人。
如此過了幾月,他父母終於催着結婚了,我媽媽也説快把婚禮辦了吧,我也似乎忘掉了那恥辱的一幕。她主動將房子調換了,我從心裏不願意結婚的,想推脱掉,想逃避婚姻,但面對她父母我也説不出什麼,也沒有合適的理由,她父母對於她的以前和我們認識後發生的一切可能都不知道,我不想兩位老人傷心,也不想他們因為自己的女兒蒙羞。房子的裝修我沒有怎麼操心,僅僅拿出了最後的幾萬快錢積蓄,裝修一切都在她父母的安排下進行。房子裝修好之後,領證似乎順理成章。在此之前我們進行了長談。她説不指望我愛她,她只希望能夠和生活在一起,全心全意照顧我。我承認那一幕肯定終身難忘,我只希望她能夠對我母親好點,和睦相處。畢竟父親已經去世了十年,當時我和一個姐姐還在上學,母親沒有文化沒有工作也沒有了土地可以耕種,全靠父親生前單位為了照顧我們家把母親安排到了一個小商店裏面賣東西掙點小錢維持到我們畢業。
就這樣,她成了我的妻子,雖然在內心深處我沒有多少幸福和喜悦可言,但婚禮辦的還是很熱鬧、氣派。婚後七年內,妻怕我不高興,主動斷絕了中學、大學同學的來往,確實一心一意在家,照顧家裏,從這點來説,的確是個好妻子。但不和諧和不幸的事情還是一件件發生了。
結婚之後很快便是春節,妻和我回了老家。由於我們家裏人很多,大大小小的近二十口,以往我單身的時候都是至少要過除五才走的,這是老家的規矩,過了破五也就是除五才離家。另外我也很想多感受一下親情的温暖,畢竟平常大家都是各處一方,一年也就這一次機會能聚這麼全。但過了除二妻便堅持要回去,我們第一次發生了爭吵,我不想母親不高興,關上了房間小聲和妻商量:你家是省會的,家裏人都在一個城市,聚齊很容易,平常也是經常聚會的,而我們家一年也就這一次。妻仍然堅持要走,甚至説她可以自己走,讓我留下。我不想讓我媽生氣,最後我跪下了妻才勉強同意,這是我今生的第一次下跪,父親生前我沒有跪過父親,母親至今也沒有享受過我這個兒子的下跪,但我為妻子下了跪。在下跪那一刻,我留淚了,也是第一次初戀失敗之後的第一次留淚,後悔的想法第一次出現在心裏。第二年,又是如此,進行了第二次下跪,第二次的流淚和傷心。兩次下跪也是我今生到目前為止僅有的下跪。
婚後第一個七天長假,妻便要求去北京玩,雖然之前我去過北京N次,但卻沒有去過一個有名的旅遊點。雖然我不喜歡旅遊,但拗不過她,我們踏上了北京之行,回來後就發現妻子懷孕了,幾個月又發生了小不愉快。那次妻子想吃西餐,也許我心底沒有多麼的愛她,也許還不懂得如何去照顧懷孕中的女人。我不喜歡西餐,總覺得吃不飽,也吃不好,拿着刀叉很彆扭。我想吃中餐,妻子很不高興,結果吃的不歡而散。她可能因為不高興向她哥哥訴苦報怨,直到她哥哥領她去吃了海鮮才滿意。但第二天身體便感覺到不適,血壓升高,去了醫院,接下來便是兩個多月的住院,直到這時候,我才明白她婚前所説的所謂的腎炎實際上是紅斑狼瘡,又名SLE,可以説是終身病,醫學上是不建議懷孕的。這種病,潛伏期內平時上班幹什麼的都無所謂,但是不能生氣、不能受累、也忌口,羊肉、海鮮之類的對病無益。我也不清楚婚前她説是腎炎是刻意的隱瞞還是確實她年少無知,總之我又有了被欺騙的感覺。孩子最終還是沒有保住,不到六個月便夭折了。妻和我都很傷心,母親更是失望,小產之後伴隨而來其他的併發症,前前後後住了幾個月。之後的幾年便是漫長而無奈的求醫之路。北京、上海、河北、甘肅和本省、本地跑了很多醫院,為了看病,本省自己開車、外地火車、飛機,從滿懷希望到一次次失望,病情始終沒有得到控制和好轉。妻子知道到我家的情況,家中獨子,母親已70多了,抱孫心切,她壓力很大。我也只能儘量保持着無所謂的心,似乎不急不忙,不想給她造成過多的壓力。
漫漫求醫路中,母親和妻子的矛盾也越來越大。妻子是個任性、敏感,容易極端的人,心眼很小。母親年輕時候受苦很多,也是個很要強的人,以前在家裏説一不二,沒有人敢頂嘴,敢惹她生氣,雖然年齡大了之後改變了很多。另外母親大半輩子都在農村,沒有文化;而妻子城市裏長大,其父母是老知識分子,家裏比較民主。再加上妻子一直沒有孩子,妻子在這方面很敏感,一方面覺得對不起我,對不起我母親,另一方面又是老感覺母親因為這事不滿意而找茬生事等等。家裏的事情很難説清楚,總之,母親一年跟着我住兩次,每次住不了兩個月,經常是高興而來,傷心而去,下次該來時我開車去接才來。妻子和母親經常生氣,但很剋制極少爭吵,最多生氣了不吃飯關上門不出來。我不得不周旋於二者之間,兩人的氣發不出來只有我來承擔,所有的火,所有的氣我去承受。家庭生活對於我言似乎只有痛苦,難得歡樂。
今年年除,妻子感到實在不能再拖下去了,不顧醫生的建議冒險再次懷孕。我們入履薄冰,小心翼翼,但還是失敗了,希望變成了絕望。出院後幾個月內,我們都變得很沉默,彼此心裏都能預感到我們的結局。我不忍心將她拋棄,離婚後的女人很可憐,但我也很清楚繼續艱難的維持下去沒有幸福可言,七年的光陰已經耗碎我的心血。妻子也明白這點,最終她提出了分手,我不知道是該接受去尋找自己的幸福還是去繼續維持這不幸的婚姻。婚前妻子對不起我,我本以為我可以忘掉,但結婚後我才發現有些事是難以忘掉的,特別我親眼看到的那一幕。猶如一盤上好的菜,也許你能想像出在後廚製作時被廚師那雙骯髒的手接觸過,這可以勉強接受,但如果親眼看到一隻蒼蠅在菜裏面嬉戲玩耍,恐怕便難有了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