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四柱中的神煞來衡量:四柱中不宜“桃花”過多;女性不宜出現“紅豔”、“流霞”,原則上視為不吉利。陰陽差錯日生亦不利婚。
3、以六親衡量:男命不宜比肩、劫財重重而旺,否則有克妻之嫌,女命不宜傷官、重重而旺,否則剋夫,男命偏財不宜透出,否則用情不專,女命不宜官殺混雜而無食傷制。
4、以男女各自命局的用神來衡量:
1)男女命局用神互為相生;
2)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為對方的用神(只對一方有利);
3)男女其中一方的忌神是對方命局所剋制的(只對一方有利);
4)男女雙方命局的格局互不破壞;
5)雙方命局組合後互不傷害對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官殺、食傷);
6)雙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齧合;
7)雙方壽數基本上能夠匹配;
8)雙方行運之用神最好能夠相互補益;
5、男女雙方八字的日柱相配,宜日干相生、忌沖剋。夫妻星宜正配正、偏配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