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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文化特點是什麼,法家文化特點有哪些?

國學經典 閱讀(2.76W)

法家的存在對中國政治文化影響深遠。法家是中國政治文化的核心思想,而我們所熟悉並且崇尚的儒家文化則更像是政治溫柔的一面,你對法家文化了解多少?你知道法家文化的特點有哪些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法家文化特點是什麼,法家文化特點有哪些?

法家文化中的“和文化”元素
  說到歷史上的法家文化,大家會想到法家的嚴刑峻法,都會認為法家是冷酷無情、鐵面無私的。但是我們仔細研究法家文化,觀察法家的形象,卻會發現法家思想有很濃郁的人性色彩和誠信價值,具有平等和尊重人格的義利觀念。

中國歷史上的法家文化,也是非常講人性的。在法家文化的倫理思想中,其主題色彩就是主張人性論。首先我們看看法家的思想基礎。在法家看來,人的“好利惡害”、“趨利避害”、“保護私我”是古往今來人人固有的本性。法家認定人的這種本性是不可改變的。從傳承思想文化的角度看法家,就要求根溯源,看看法家是如何看待人性的。

中國古代法家思想的“正本開源”應該是起於荀子,荀子先是學習儒家理論的,不過後來的法家多出自他的學生。人們把荀子看做是孔子思想的繼承人,認定他是孔子最忠誠的後世學生之一。不過他也一定接觸了道家思想,他是在深入學習儒家和道家思想的基礎上,研究了人性學理論。荀子是中國古代人性學成果最有特殊價值的思想家之一,他是百家爭鳴時期唯一提出性惡論的思想家。他為什麼提出性惡論呢?

荀子認為天乃自然,天沒有理性、意志、善惡,天無好惡之心。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萬物自身運動的結果。“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他認為自然的變化與社會的治亂吉凶沒有必然的聯絡。他認為凡是善的、有價值的東西都是人努力的產物。價值來自文化,文化是人的創造。正是在這一點上,人在宇宙中具有和天、地同等的重要性。在他看來,所謂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是所謂“生之所以然者”,荀子根據人性就是人的自然本性,提出了最著名的性惡論,與孟子的性善論相反。

《荀子·性惡》說人:“目好色,耳好聽,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人之情性者也。”這段話的意思很明確,就是說人的眼睛喜歡欣賞美色、嘴巴喜歡品味美食,心裡會生貪慾。身體生理喜好娛樂愉悅。這些都是人的本性使然。荀子認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礎上,人才產生了財產佔有慾和好利之心。人性生而有各種慾望,貪慾、淫慾、權欲、佔有慾,滋生出邪惡欲,這些都是與生俱來的。

法家的人性論觀念是對荀子這種人性惡思想的承續。荀子的性本惡思想主要表現為:人的感官慾望呈現無法滿足狀態,伴隨一生。人永遠不會滿足的,得到了還想得到更多,佔有慾永遠沒有止境。他認為,正是在人的本能的基礎上,產生了人的無法滿足的財產佔有慾和好利之心。

《荀子·榮辱》中寫道:“人之情,食慾有芻豢,衣欲有文秀,行欲有輿馬,又欲夫餘財蓄積之富也。然而窮年累世不知足,是人之情也。”是啊!人的慾望無度,食有山珍海味,穿有綾羅綢緞,出行有豪華馬車,還想積攢巨大財富,過上如此豪富的生活仍舊不滿足,還想望更富有。同時還認為,人的共同心理是好榮而惡辱,從堯舜那樣的帝王到普通老百姓都沒有什麼差別,而人世間最值得榮耀的就是掌握政治權利。為人貪慾者最大的貪慾是對權力的渴望,是為權力而生的慾念,生而想佔山為王,佔國為上君,不甘為臣下。他在《荀子·王霸》篇裡這樣說:“夫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為聖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荀子認為人的這種本性,是不盡合理的,應該在社會實踐中進行矯正,也就是要做到“化性起偽”。《荀子·性惡》:“故聖人化性而起偽,偽起而生禮義,禮義生而製法度。”荀子在這裡一語破了人類社會的本質——人類的文明就是用各種禮義、法律、制度等去引導人的自然本性,即監督、制約、修養人的本性,使之樹立起正確的道德觀念。

法家先驅及代表人物管子,也談到了這一人性論思想。《管子·禁藏》說:“夫凡人之性,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繼日,千里而不遠者,利在前也。漁人之入海,海深萬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深淵之下,無所不入焉。”管子說人人都好利而惡害,每個人都在追逐名利,所以要使臣民服從君主的統治,僅靠懷柔的禮治手段是達不到的。人性有好惡,才有治民的可能,要設賞立罰,對順應服從法律制度的事予以獎賞,反之,則採用懲罰的手段治理。

歷史記載商鞅在《商君書·算池》中說:“民之生:度而取長稱而取重,權而索利。”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與生俱來的,人的整個一生都會在追逐名利中度過,人的所有行為都會受制於好利的本性。這種人的“私權利”本性論應用在政治上就是追求爵位,經濟上就是追求田宅。《商君書·錯法》中指出了統治者恰恰可以利用此人性論實現自己的統治,商鞅說:“人生有好惡,故民可治也;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

戰國後期的著名法家韓非的人性論,也是受了荀子的性惡論的影響,同時,也繼承了商鞅的人性好利的觀點。韓非根據人的食慾,論述人本性,以腸胃為根本,不食則不能活。每個人都有欲利之心,否則人就無法生存。食慾、性慾、好利慾、享樂欲,都是人本性中固有的。人的任何行為都受本性支配,即使是父子、君臣之間,也是計利而行的。韓非認為,儒家所說的君臣之間以忠信仁義相待,是不可靠的。《韓非子·難一》:“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重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間,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韓非的人的社會關係論,已經超越了那個時代人文思想的水平,達到了近代對文明認識理解的水平。接近現代社會對人性的認識水準。其實真的是這樣的,父子關係也不僅僅是血親和親情關係,社會上的上下級、同行、同事、即使是互相不認識的經紀人、老闆、職員、消費者,甚至家庭成員之間,都有“計利”的關係,互相有經濟生產和財產結算、利益分享和財富支配的關係。

要很好地解決這些關係,就需要採用一系列和諧的政策、辦法,措施,來加以解決。而且更要正視對人性的修養和薰陶。吳起和商鞅等改革派,並不是冷峻到家的不循情的人,他們更注重人性之情的正面能量,他們把“誠信”置入改革措施中,立法以嚴,執法以誠。在倡導踐行變法的過程中非常注重誠信的作用,事實上,他們完全是靠“立誠信”為變法打下基礎的,他們懂得只有用誠信才會贏得民心,從誠信入手樹立改革者的形象。

吳起在魏國擔任西河長官時,為了取信於民,在一天夜裡派人在都城南門外豎立一根表杆,並在城中公開宣佈:誰能將這根表杆推倒,就讓他當官。百姓聽到後多數並不以為然,也有人認為不妨一試,如果得不到賞賜,也沒有什麼損失,於是就去推倒了表杆,吳起則當即宣佈了對這位推到表杆的人的任命。自此以後,魏國軍民對吳起實行的法令不再有所懷疑了。這裡吳起不是以選人才的標準來用人,他是個以獨特一次用人的事,來支撐自己的誠信之治,當然他對那個敢於推到表杆的人,會合理使用的。這裡只是說明吳起靠誠實守信,才受到老百姓的擁護,維護了自己的道德形象。戰國時代,商鞅在秦國推行變法,他怕百姓不相信國家的改革法令,於是就決定在都城城門前,豎一根三丈長的木杆,公開宣佈誰能搬走木杆,就賞給他五十兩銀子。當有人搬走後商鞅馬上兌現,並且在同時頒佈了變法政令。

法家堅持人們的道德水平與社會的物質基礎有著直接且緊密的聯絡,當社會的物質財富足以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時,人們就會行仁義、講道德。當社會陷入經濟危機時刻,特別是物質財富很匱乏不足以養民了,天下就很容易陷入混亂中。所以法家治理社會也是“綜合治理”,不是片面的搞法治,首先是抓經濟建設,然後是制度建設,還要緊跟搞好思想道德建設。三方面都不鬆懈,社會才會進入真正的文明狀態。這些用文化來表達:經濟是物質文明、法治是制度文明、思想道德是精神文明,你看一下兩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境界與今天的我們相比,有多大差距呢?他們的文化,就是地地道道的和諧文化,也是中國和文化的重要部分。

這裡還需要向大家說明的是,法家思想的精髓,就是儒家和道家文化的精髓。法家完全吸收了儒道兩家文化的精髓,不是片面地吸收、部分的吸收,而是全部地吸收了。過去我們研究法家文化,往往忽略法家思想的起源。他們遵循的是人性本原,依靠的是道家對人與自然關係的闡述,得到的對人性的自然性的深刻理解。人性的自然性,就是充滿慾望,需要自我抑制,用什麼抑制?個人要有修養,社會要有制度。但是僅有制度還不夠,那就是要用儒家的仁愛思想,行三綱五常之禮,做人以仁孝為先。用儒家教育人的理念,建設一個和諧的社會人文環境。

小結: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法家是中國歷史上提倡以法制為核心思想的重要學派,提出了富國強兵、以法治國。